餐馆没有卫生证 工商10日内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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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9:3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福州市政府决定从本月开始至明年2月份,集中开展针对鼓楼等5城区及城乡接合部的中小餐馆、“早餐工程”、流动食品摊点和地下食品加工厂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整治。工商部门对卫生部门抄报的无证经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 据了解,近一段时间来福州市检查曝光的中小餐馆等食品卫生不好的状况,已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和关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无证经营情况较为严重,在福州市检查的300多家 福州市将尽快制定出中小餐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管理评定标准,规范中小餐馆基本设施和从业人员基本标准,按甲、乙、丙、丁四级评定食品卫生安全信誉度。评为丁级的不予卫生许可或次年不予验证,并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二次以上并经核实的,甲、乙级在原有级别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丙级根据情况停业整顿或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本报记者 吴旭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