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救助站遭辱精神失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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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9:39 南方都市报 | |
一妇女救助站遭辱精神失常 肇事保安已被抓获,站方曾以千余元私了此事 今年9月,河南籍妇女薛宝玲在广西南宁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期间,被一名保安借晚上查房之机凌辱。事发后,这名保安所在的保安公司、救助站、薛宝玲三方取得和解,薛离 一妇女寻求救助反遭凌辱 今年10月23日,记者见到来南宁上访的薛宝玲。与薛一起来的还有自称是其丈夫的陕西铜川市人王建国。薛看上去精神萎靡,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一见到陌生人就要找地方躲藏,嘴里不停地说:“我不去救助站……”语无伦次。 据王建国介绍,今年9月7日,他和薛宝玲从西安乘火车抵达南宁,打算在南宁做生意,不料在火车上钱包被偷,在火车站附近流浪了两天。9月9日,他们来到南宁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站将薛宝玲安排在二楼14号宿舍,王建国住一楼,与薛同住一室还有一位来自海南的中年妇女和一位广西老太太。 薛宝玲和王建国向记者陈述,14日凌晨,一名保安单独进入薛房间,捂住她的嘴威胁:“别喊,不然就掐死你!”随即在她身上乱摸了10多分钟才离开。事后,薛想关上门,但门从里面没办法关死。过了一会儿,那个保安又来了,掐住她的脖子。她恳求说:“我已经40岁,老公还在楼下呢,放过我吧!”保安全然不顾,用手指粗暴插入薛的下身,还说些淫秽的话。天快亮时,这名保安第3次前来,以同样的方式对她进行了长时间的蹂躏,致使她下身出血。王建国称,14日清晨,薛宝玲哭着要见救助站领导,称“有个人隐私问题需要反映”。同住的海南妇女金某向王建国讲述了当晚所发生的一切。 三方协商千余元私了此事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李雪华对记者说,9月14日,他们接到汇报后马上找薛宝玲了解情况,通知保安公司负责人寻找肇事保安马兴发,并向市民政局作了汇报。同时,救助站将王、薛两人安排到民政部门下属的军供大厦住下。15日下午,他和马兴发所在的保安公司经理冯绍淇等人来到军供大厦,希望带薛、王一起去报案并到医院检查身体,但遭到拒绝。到16日最终达成协议,保安公司拿出1000元作为精神补偿,救助站除了提供两张返乡火车票外,还给每人400元途中生活费,此事就此了结。9月17日,薛、王两人返回陕西。 而王建国告诉记者,事发后救助站给薛宝玲买了新的内裤,被侮辱时带血的内裤被扔掉了。当时他们住在军供大厦,还有保安看着,无法走出一步,房间电话也被掐断,多次想去报案都没有机会。后来,李雪华和冯绍淇再三给他们做工作,无奈之下,他们同意接受适当补偿。 李雪华说,事后马兴发已经躲藏,他们只见到保安公司提供的马兴发写的一份文字说明,大意是当天晚上去查房,发现薛宝玲只穿着胸罩、内裤睡觉,就去“纠正”她,手“不小心碰到”薛的胸部。薛一下子惊醒坐起来,他就出去了,直到天亮再也没去过。据了解,马兴发在出事当晚违反纪律,单独查房,而且是酒后上班,公司已经于9月23日将马兴发辞退。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卓铭佳说:“按救助站规定,晚上查房,必须由两名值班干部和一名保安一起去,当晚两名值班干部疏忽大意,只让保安一个人去巡查。” 受害者精神失常重讨说法 回到陕西不久,王建国就发现薛宝玲精神出现异常,晚上经常突然惊醒,大喊大叫。10月17日,他与薛宝玲找到南宁市信访局、民政局等部门反映问题,并提出三点要求:给薛宝玲治病,给予适当精神补偿,严惩马兴发。 11月17日,南宁市民政局负责人称,事发后,公安部门立即着手调查,并将马兴发抓获;救助站给予事发当晚两名值班干部行政记过处分,并规范了相关制度。这位负责人还称,薛宝玲入院时,救助站和保安公司暂时为其垫付了3000元住院费。 11月17日下午,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唐全盛称,薛宝玲已经欠下1000多元医疗费。根据目前病情,出院调养对她康复更有利,院方已办好了出院手续。然而王建国却表示:“我们还穿着夏天的衣服,已身无分文,出院后咋办?现在没人理我们了,我连去几次救助站都被拒于门外。” 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