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运输车辆统一标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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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记者昨日从市交委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的精神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搬家运输管理工作的要求,交通部门下月起,对全市搬家运输车辆进行统一标识、标志。 据介绍,凡2002年度经营资质审验合格及以后新增的搬家运输车辆,均须按《广州市搬家运输车辆统一标识、标志指引》。统一标识、标志工作的时间要求为2003年1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止。 统一标识、标志,主要指统一搬家运输车辆的承载(装)部分(厢体)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厢体的底色、色边、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简称、企业标志LOGO、业务投诉电话等。此次统一标志规定搬家企业必须,在箱体侧面色边水平居中位置涂刷搬家企业业务投诉电话,字体为黑体,颜色为深黄色。在搬家过程中,市民一旦遇到家具损坏等情况,可致电搬家企业进行投诉。 统一标识、标志由各业户自行选择制作单位按《指引》中统一规格和要求制作;制作费用由各业户自行承担。 2004年1月1日开始,我市将对搬家运输业户和车辆进行大检查,对逾期未对搬家运输车辆统一标识、标志的业户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图: 统一标志后的搬家运输车侧面示意图。 资料图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