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拿“优惠证”咋还照常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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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9:55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曲昕报道《再就业优惠证》也被人称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绿卡”,因为领到它便可以享受多项优惠政策。而昨日,鞍山的一位下岗职工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收费收据,这是在她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后被收取的,根据有关文件,被收取的这480元“市场费”属于全额减免项目。 我省今年开始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持证的下岗职工可享受多项优惠,辽政办发 每月240元的市场费还得交,这优惠证办的还有什么意义?这位下岗女工对此十分费解。据于君讲,绿化工商所明确告诉她,要享受优惠政策必须得有营业执照,否则不能优惠。而她到工商一分局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却得知,早市摆摊属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不给办营业执照。而没有营业执照就眼看着握在手里的优惠政策享受不着,这政策还有什么意义? 按照她反映的情况,昨日记者以一位下岗职工的身份进行了探访。据鞍山市铁东区工商局个体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要享受《再就业优惠证》上的优惠政策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在早市摆摊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可以办理临时营业执照,而临时营业执照在当地工商所便可以办理。于是,记者又找到绿化工商所,询问相关事宜。一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早市摆摊不给办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也不给办,原因是早市是属于不允许存在的,没有营业执照就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对于于君曾经享受过的两个月优惠,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最后,记者以于君的情况询问有没有可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得到的答复是:不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