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是怎样炼成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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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0:24 沈阳今报 | |
1999年以来,原无锡糖果冷饮厂的职工郭先生以“单位未能执行国家规定的双休制度,且又拒付加班报酬”等为由向单位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为其办理退工手续和给予经济补偿,并于同年2月开始耗时将近五年走过了仲裁、诉讼、抗诉的“追薪马拉松”历程,在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关注劳动方面的政策法规,而且特地花半年时间自学了民事诉讼法,身心疲惫的他几乎成了一个“民法专家”。(11月18日《现代快报》) 靠“追薪”成了“民法专家”,我们一方面应该赞叹郭先生坚忍不拔、努力依法维权的精神,另一方面更应该关注“追薪”马拉松背后相关各方的缺位和失位。 一是应该质疑监管的失位。《劳动法》权益条款的执行到位更多的是要靠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作保障,但个别部门在进行劳动执法监察时眼睛里往往只有审批、权限和收费,对长期拖欠职工报酬的违法事件竟然常常会“力不从心”。 二是应该关注援助的缺位。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精力和耐心为欠薪问题去研究法律并连续打官司(即使郭先生也已经是“身心疲惫”了),特别是对于城市下岗人员和农民等而言,他们更有着文化、经济能力方面的局限。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宗旨,作为国家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由于法律援助的缺位产生的“民法专家”应该越少越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