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险”在沈阳上市 大部分记者反应冷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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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0:43 北方热线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 朱程亮) 据有关调查显示,在十大危险职业“排行榜”中,新闻记者不仅“榜上有名”而且还“名列前茅”。记者职业成了仅次于警察和矿工的第三大危险“行当”。把新闻记者列入“高危行业”的“黑名单”绝不是危言耸听。在网上的搜索引擎中,只要你输入“记者被打”这四个字,查到的相关篇数高达10.08万个。 为了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和新市场的迫切需要,一种叫做“记者险”的险种在沈阳上市 被外地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记者险”终于落户沈城,19日记者从太平洋保险沈阳分公司(财险)获悉,该公司推出的“新闻记者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已获得沈阳保监办批准,从即日起正式对外销售。 记者亲属可连带保险 据太平洋保险沈阳分公司负责人关长平介绍,“记者险”的投保对象是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新闻在职员工,其保险范围包括意外身故伤残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并免费赠送双倍给付以及家属保障(直系亲属,人数不限),同时还可以选择误工补贴保险金项目。关长平介绍,即将推出的“记者险”虽然属于团险之列,但记者个人也可以凭着工作证件前去投保。 据介绍,太保沈阳分公司之所以推出个性化很强的专业险种,主要是看到有些记者因为工作需要在进行暗访和突发事件的采访时,不但自身会遭受侵害,连亲属的安全往往也会受到威胁,而且与其他城市相比,沈阳媒体从业人员相对较多,因此太保比较看好“记者险”沈阳市场。 执法人员也可投保 据了解,该险种保障的不光是记者,凡年龄在18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税务、物价、海关、城监、卫生检疫、卫生防疫等执法单位的在职员工,均可由其所属单位投保。参加团体保险的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员工的75%以上,且不少于八人。而且连带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执行公务或公职行为遭受他人故意侵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可以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得到保险赔偿。 媒体反应冷淡 记者针对是否会购买新推出的“记者险”一事采访了一些媒体同行,但大部分记者对其反应冷淡。在一家都市报经济新闻部工作的金先生表示,由于自己从事于经济报道,基本上没有安全之忧,因此自己不会考虑购买。与此同时,一家晚报社的社会新闻部的记者表示,“记者险”推出后对维护记者的权利、保护记者的安全肯定会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它毕竟只是一个险种而已,自己不会考虑投保。与新闻记者的态度截然相反,一些从事于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在采访中纷纷表示,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很可能会买上一份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