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须定点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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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1:4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药监局在今年年底之前,组织对特殊管理的药品进行专项检查和实施医疗用毒性药品定点经营工作。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包括:全省麻醉药品经营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县以下医疗机构。检查内容除仓储管理、购销及账务管理外,还应注重对度冷丁注射液、盐酸二氢埃托啡片、麻黄素单方制剂、氯胺酮注射液等重点品种的流向审核, 《通知》明确指出,申请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企业应当是已经通过GSP认证或正在进行GSP改造、能够正常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自2004年1月1日起,凡未被确定为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的,一律不得继续经营毒性药品,其在库的毒性药品予以登记造册,实施暂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