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人数配备人财物深圳流动妇孺享受平等卫生保健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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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2:38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吕冰冰 通讯员/何文凯)在深圳生活的妇女儿童,不管是有户籍的、还是持暂住证的,甚至是什么证件也没有的,都已被纳入深圳市的妇幼保健网络管理范畴,享受平等的卫生保健资源。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深圳市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上获得的消息。全国妇联副主席莫文秀,广东省妇联主席赵东花到会祝贺并分别讲话,高度赞扬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妇女工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充分肯定了深圳妇女事业取得的全面进步。 截至2002年底,深圳全市流动人口(指暂住人口,不含“三无”人员)364.8万人,是户籍人口的2.62倍;其中流动人口中女性188.96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51.8%,0-14岁儿童65.6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17.98%,此外还有数百万的“三无”人员。深圳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卫生区域发展规划、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规划等各类行业、部门发展目标时,都把流动人口纳入管理的范畴,并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有针对性地为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制定相关政策,从政策上给予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平等权利和待遇。 为保障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健康,深圳妇幼保健网络已全面覆盖全市,实现了妇幼信息网络化管理。从医院、基础卫生医疗点(社区康复中心)的布局,到卫生人员的配备、妇幼卫生经费的划拨等均是以包含流动人口在内的全市妇女儿童为计算基数。不论有无户口、有无暂住证,均纳入卫生部门的管理范畴,1997年,深圳市以“中国的典范、世界的典范”的骄人成绩,通过了国内和国际有关组织的评估,成为首批“国际爱婴城市”。2002年,深圳妇女儿童规划卫生指标监测统计显示,包括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在内的绝大部分指标已提前3年达到2005年目标要求。 针对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孕产妇家庭收入较低,经济相对困难的情况,深圳市一方面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联合打击地下接生,一方面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区镇,医院采取低收费分娩措施(顺产3天850-1000元)收到较好效果,住院分娩率有所提高,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下降明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