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一亿元行政官司一审有果:中院驳回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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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7:12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1月20日消息:永嘉县乌牛镇码道村村委会状告市规划局行政争议和索赔1亿元的行政赔偿案一审有果。前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起诉。 这起官司缘于原告不服市规划局前年作出的“××水泥磨粉站工程选址意见书”。他们认为被告毫不考虑国家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和水泥制造项目对于周边环境的污染危害,篡改城市规划,超越法定职权,影响了2600多名村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因此要求法院撤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意见书”虽然就该粉磨站的选址及用地功能、选址位置与建设规模、主要规划设计条件等提出了相应的原则性意见,但该选址意见仅供计划主管行政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参考,其本身并不独立发生法律效力,对原告的权利义务也不产生实际影响。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的上述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意见书”缺乏法律依据,而原告附带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缺乏法律依据。(温州晚报宗媛萱袁寿省)(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