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副部长:我国将制定首个信息技术应用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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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18:55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1月20日电(记者王宇)针对我国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应用程度薄弱的特点,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苟仲文20日说,我国将制定政策,扶持信息技术在全行业的应用。 苟仲文在20日召开的2003年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力度还远远不够,企业、金融业和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着广泛应用国外信息技术产品的情况。我国政府将制定政策,推进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 苟仲文强调,第一,要引导IT企业与用户的密切合作。鼓励和引导IT企业与用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充分满足用户对信息技术服务的需要。第二,要提供公共应用技术支持,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公共场所服务机构试点工作。对应用中的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政府有关部门要集中资金和技术资源,向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持,以降低应用企业的技术门槛和投资风险。第三,要鼓励发展应用服务业。鼓励支持面向行业应用的IT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提高中小企业方便地、低成本地应用信息技术进行产品创新。第四,要引导应用软件在本行业的产业化发展。开展行业应用软件产业化试点工作。对那些拥有成熟产品、有产业化能力的各行业公司内部的软件开发部门,政府要引导他们组建成独立软件公司,以利于在行业中推广和普及,并实现应用软件的产业化发展。 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不仅对节省企业资金,加速国内IT产业的发展有积极意义,对改造传统老工业也将起到突破性作用。“能有效地推动工艺技术的变革,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使传统产业重新焕发勃勃生机。”苟仲文说。 世界各国正在制定加快本国信息技术应用的政策。近年来,日本、韩国分别制定了《信息技术出台法》、《信息化促进法》以加快本国信息技术的应用。我国曾出台过信息技术在行业应用方面的相关规定,但还都只限于行业内部,尚缺乏全国性的信息技术应用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