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废除准生证 第一胎生育申报程序成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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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20:09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20日消息:2003年11月3日,兰州市委办公厅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兰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提出“推行‘生育保健服务证’,取消‘一孩生育申报程序’,”这意味着头胎准生证已经退出了兰州的历史舞台。 近日,一些育龄夫妇纷纷打来电话询问具体情况,11月13日记者就此问题专门采访了兰州市 记者:新推行的“生育保健服务证”与以往的“准生证”有何区别? 刘副主任:这次生育管理办法的改革,实质上是把按计划生育改革为按政策生育,取消了一孩生育指标配额。前后两证从字面上讲就有很大区别,所谓“准生证”就是批准生育的证件,夫妻双方领取“准生证”有着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生育时间受生育配额的限制。而“生育保健服务证”从字面上讲显示了更为人性化的服务和公民生育权利的充分体现。 “准生证”是准予生育的证件,而“生育保健服务证”不仅是准予生育的证件,而且还增设了生殖健康的服务项目:1.已婚育龄妇女孕前健康检查记录;2.孕期保健服务登记;3.孕情查询服务记录;4.产后随访服务记录;5.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服务记录;6.避孕药具发放记录;7.节育术后随访服务记录;8.环孕情服务记录;9.妇女病普查普治记录。凭此证,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孕前健康检查服务;到计生医疗服务机构接受孕期保健服务;到医疗部门住院分娩;到县区计生部门开具证明,到公安部门报出生人口登记。这就从政策措施、服务项目上保障了育龄夫妇可以享受生殖保健,生育保健和优生优育方面的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实施减少了行政管理上的申请申报环节,增加了领证后的九项技术服务内容,相应要求技术服务部门要提高技术水平,拓展服务项目,是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具体体现。 记者:如何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刘副主任:规定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凭当地婚育学校生育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培训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免费申领,领证后可以自主决定生育孩子的最佳时间,可以知情选择安全、适宜、有效的节育措施。 记者:取消了申请生育指标的前期手续,不少人觉得从此生孩子就是个人的“私事”了,这样的理解正确吗? 刘副主任:育龄夫妇申领了“生育保健服务证”后,计生部门应立即按领证的情况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卡片,已婚育龄妇女一旦怀孕后,必须及时向计生部门报告生育情况,计生部门及时出具报户口证明,及时提供节育服务。如果生育一孩不申报,计生部门对新生人口的数字不能掌握,对人口不能实行有效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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