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邻里纠纷丢了饭碗 行政拘留可能致劳动合同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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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08:13 新华网 | |
因为邻里纠纷,无意中造成邻居轻伤。对于这样的错误,吴先生心甘情愿地接受行政拘留处罚,但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在行政拘留的7天中,他居然被解除了劳动合同。行政拘留、经济赔偿,外加丢掉饭碗,犹如在伤口上撒盐,弄得吴先生心力交瘁、不思茶饭。 昨天,记者遇到了3天前刚刚结束行政拘留的吴先生,在讲到被单位辞退时他心情沉重。吴先生在现在的单位已工作了3个年头,由于是下岗再就业,因此他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 就是为了行政拘留的事儿要辞退吴先生吗?是的,就是这个原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单位一位负责人回答得非常肯定。这位负责人同时补充说,吴先生在单位是一位出色的员工,但他们公司需要的是在单位内外一个样的模范公民。吴先生的行为损害了单位形象,辞退是为了更好地教育其他员工。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就上海而言,每年至少发生数千起行政拘留事件,难道遇到此事单位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辞退员工?记者在走访了有关部门后了解到,近两个月中,有不少员工因为同样的事由而一筹莫展,最后不得不走进工会、法律等部门以待进一步地解决。 劳动法苑网主任陆敬波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平时所说的辞退通常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行政拘留有可能成为辞退员工的理由。《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单位规章制度中有“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等专门规定,用人单位就可以辞退被行政拘留的员工。(记者/谢惠仁)(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