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遗嘱引爆“继承”大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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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0:0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李铭 记者董巍) 家住本市翔殷路的倪老伯早年曾立下遗嘱一份,言明死后房产由小儿子继承,可之后倪老伯又留下张字条,表示房屋归妻子所有。老伯去世后,两位“继承人”开始为继承权打起了官司。 前些年倪老伯的前妻去世后,他又与朱老太结婚,并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当时,他立下一份遗嘱:“翔殷路房屋在我千年后由小儿子继承”。倪老伯与朱老太结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错。今年1月,他患重病入院期间又写了张字条:“翔殷路有房子,归爱妻朱老太;以前所写文书全部无效”。倪老伯还让单位同事做了见证。 4个月后,倪老伯去世了。老伯的儿子认为朱老太所持的只是一张便条,不能证明是遗嘱。双方僵持不下,只好来到杨浦法院求一公断。 法院审理后认定,倪老伯生前所写的字条属有效的自书遗嘱,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考虑到翔殷路房屋系倪老伯与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故涉及前妻份额的部分无效。故判令该房产归小儿子所有,但应给付朱老太折价房屋款1498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