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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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0:39 南方日报 | |
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法” 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 本报讯 省人大常委会近日作出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标志着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又迈出重要的一步。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进一步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的意见。本次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的时间为11月下旬到12月底,有关单位和个人可结合本省实际,提出需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项目的建议,并将项目名称、主要理由及相关资料送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已有法规草案的,可一并提出。 丘剑华 任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