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没办成拒还服务费 中介公司希望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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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0:47 新华网 | |
日前,本报接到河南读者李万生的来电,反映北京万极咨询有限公司代办留学遭遇拒签后,拖欠3万多元咨询服务费一年多不还,而且迫切希望打官司解决纠纷。 李万生的女儿李阳,2002年4月9日与万极公司签订了《德国留学委托协议书》,并先后支付服务费及学费、注册费、书本费、保险费共计34842元。该公司于5月16日将德国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寄给李阳,入学时间为2002年10月7日,并告知入境签证最迟在入学前一周办妥 此后,李阳多次打电话与万极联系,希望依照委托协议书规定,全部退还前后期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同时退还无法产生的学费、注册费、书本费、保险费等。但万极公司开始答复不能全部退款,后来总以“经理不在”为由搪塞。 今年10月22日上午,万极公司九部经理罗士强致电李万生,约定由办公室主任贺同信全权处理退款事宜。本报记者和当事人一起来到万极公司。在谈判过程中,贺同信承认:按照合同公司应予以退款,但又几次以“我是工作人员,没有权力办理退款”拒绝退款要求。最后在电话请示罗士强后,他在一纸写有“万极咨询有限公司九部在2003年11月7日前扣除汇费后将三万三千五百八十六元整人民币退还李阳”字样的退款协议上签了名。 2003年11月7日是万极公司承诺退款的最后时限。13时51分,罗士强通过电话对李万生说:“我们九部没钱,公司现在也没钱。万极公司有100万元备用资金在北京市教委控存,而要动用这项资金必须有法院的判决书。因此,只有要求退款的学生起诉,而后我们败诉,持判决书到教委动用备用资金。”同时,他还提供了市教委的咨询电话。 11月10日17时40分,罗士强用移动电话再次对李万生说:“我实话对你讲,我没有钱退款。我已经很难经营了,已将儿子结婚的钱垫了出去,老婆的首饰也典当了,即使现在杀了我也拿不出钱。”当问起为什么答应11月7日退款时,罗说:当初主要想再收几个学生的钱,先还了李阳的退款。现在办不到了,只收了一位学生的3000元钱。李万生气愤地指责说这样做就是诈骗行为。罗说:“这样做是不对,你上法院告吧。你不是说报社关注此事吗?就是曝了光,你也拿不到钱。我不再跟你讲了,这已经把我们老板给出卖了。” 对于万极公司近似于“耍赖”的答复,11月12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在市教委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的一位男士那里得到了印证:“我们虽然有管理留学中介的责任,但没有替消费者讨要欠款的权利。教委确实控存有公司的备用金,但必须法院判决无力偿还后才可动用。现在只有一条路,让消费者去告状吧。” 记者通过对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此类事情并非个例。在教育部第10次拉响留学预警并处理多起留学中介违规事件后,仍有个别留学中介视学生利益于不顾,办不成留学赖钱不还。记者百思不得其解,个别留学中介机构为什么敢如此肆无忌惮,出尔反尔?有关行政部门明明知道公司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什么没有权利管?难道只有打官司一条路? 附记:11月12日下午2时许,本报记者将此稿传至罗士强处核对事实。4时许罗士强来电说马上来报社当面解释。5时许,罗士强来到报社,承认稿件没有任何事实出入。他一再强调,如果稿件见报,将会给公司声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另外,他还要求报社将送市教委审阅的稿件撤回,以免因诚信因素而影响了他的一个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最后,他要求给他一周时间,20日中午12时前,保证把全部欠款送到报社。他信誓旦旦地表示:我是怎么也不敢骗北京日报,请你们看我的实际行动吧。 昨天是罗士强承诺还款的最后期限,他的实际行动到底怎样呢?截至记者发稿时,罗士强不但没有露面,连电话也没打一个。(记者/戚海燕童曙泉)(来源: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