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白玛强调把从严治党方针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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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1:35 青海日报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1月21日电 为总结交流近年青海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经验,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省纪委11月20日在西宁召开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白玛在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促进落实。 白玛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必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白玛指出,要建立健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先是要抓好教育,其次是加强制度建设,三是强化监督。责任制是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中一项基本制度,是各项制度的“牛鼻子”,只有牵住这个“牛鼻子”,才能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发展,才能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白玛强调,要落实责任制,首先要明确责任,党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机关是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主体。通过“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解决责任落实难、追究难的问题;发现不敢追究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应该追究而没有追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的责任。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不执行政策、制度、规定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要加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等制度的建设。省委将建立巡视制度,了解监督各地党政领导班子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各级党组织抓好责任制的分解、监督、考核、追究工作,重点抓好牵头部门责任落实考核结果运用、责任追究方面的协调工作,保证责任制的落实。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赵启中在经验交流会上作工作报告。海西州委、省委宣传部、审计厅、财政厅、交通厅等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各州地市纪委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纪检组非驻在单位机关纪委书记、群众团体单位纪委负责人、省管企事业单位纪委负责人等130多人出席会议。据《青海日报》报道 (作者:马义民 谢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