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酒店送照片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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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2:5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武汉讯据《湖北日报》报道,获赠全家福拍摄卡,影楼却限制拍照人数。19日,一起因新年宴席赠送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泰华大厦赔偿120元的一审判决。 今年春节前,武昌泰华大厦推出“订新年喜庆团圆宴,送价值120元全家福照片”的活动。王某为此预订了一席,消费后付款580元,并得到全家福拍摄卡一张。王某按拍摄卡的 王某认为泰华大厦和某影楼违背承诺,是欺诈行为,应双倍赔偿。遂将两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40元。 法院认为,王某在泰华大厦用餐完毕并付清餐费后,双方即形成饮食服务合同关系。王某提出为全家14人拍全家福照片的要求,在技术和场地上并不存在障碍,属正当要求。而某影楼限制拍照人数,致使王某的全家福照片未能实现,应视为泰华大厦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饮食服务合同义务。泰华大厦应承担赔偿120元的违约责任。因不存在欺诈行为,故泰华大厦不承担双倍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