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缓刑被撤改判4年事因缓刑期间工地又摔死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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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2:58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通讯员智勇)昨天,西城区法院依法撤销了被告人王某的缓刑,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去年10月,王某曾以相同的罪名被石景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谁料缓刑期未满,他的工地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2002年,王某在承包苹果园云柏鞋业城广告牌工程时,因为违章施工,致使广告牌倒塌砸死两人。 今年8月,王某在无施工资质、无施工方案、无安全规章制度等情况下,承揽了北京市西城区阳光丽景小区游泳馆改造工程。 9月7日,工人王某没有系安全带就来到了2.94米高的脚手架上作业,一不留神头朝地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