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行“食品准入制度” 不合格食品须追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3:23 新华网 | |
随着第一块“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单位”的铜牌于昨日下午在沃尔玛南昌店悬挂上墙,江西正式启动了食品在商场、超市的准入制度试点。另据了解,首批入选的三家试点单位为沃尔玛、新洪客隆、洪城大厦,而且试点单位的食品每季度都得接受一次抽查。 据了解,实施试点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加以规范,在进货时必须查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签和其它标识,登记食品的名称规格、成分、含量、生产批号、厂名厂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