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铁路五大蛀虫受审 涉嫌私分国资逾65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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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3:33 新华网 | |
昨日(11月20日),曾主持筹建我国首条跨海铁路——粤海铁路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铁路公司)5名原领导班子成员又坐到了一起。他们这次不是商讨工作,而是因涉嫌私分巨额国有资产和受贿两项罪名,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到一审。 这5人分别是粤海铁路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原党委书记张培金及3名原副总经理朴英元(兼总工程师)、杜惠荣、李逊。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指控称,上述这5人用虚拟工程的 昨天,5名被告人先后过堂接受讯问,明天(11月22日)开始进行法庭辩论。在昨天的庭审中,5名被告人对私分国有资产的指控都没有异议,因此庭审集中在受贿部分。 审计查出资金流失 据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指控,2001年3月21日至2001年6月22日,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特派办)在审计粤海铁路通道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时发现,截至2000年底,粤海铁路公司违规挪用建设资金给所属团体作为经费开支和兴办经济实体。粤海铁路公司又利用这些违规资金来发放奖金和福利支出。 2001年11月9日,深圳特派办责成粤海铁路公司将违规发给该公司中层(含副职)以上干部的奖金悉数追回,并上缴铁道部。 虚拟工程私分120万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认为,2002年3月,针对深圳特派办的审计决定,时任粤海铁路公司总经理唐建伟、党委书记张培金及副总经理朴英元、杜惠荣开会进行研究,最后决定先从工程项目方面做手脚,以便解决所须清退的奖金款问题。 会后,朴英元与中铁某局某项目部邢某商定:由中铁某局编制虚假的大型临时工程,然后粤海铁路公司拨出200万元工程款给中铁某局某项目部,并从中套取工程款给唐建伟等4人作为清退违规奖金之用。这一商定很快被实施:唐建伟、张培金、朴英元、杜惠荣从上述200万工程款中按要退缴的违规奖金数额领取现金共计120余万元后,以个人名义上缴粤海铁路公司财务部作为退缴奖金款。 故技重施再分45万 据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调查,2002年4月,广铁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发现粤海铁路公司在深圳特派办审计后继续滥发奖金,遂于同年4月19日要求当时的粤海铁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唐建伟、张培金、朴英元、杜惠荣、李逊全额退回在深圳特派办审计后的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间领取的违规奖金共计45.045万元。 唐建伟等5人随后开会决定,先由各人自筹资金退缴奖金款。其后,经朴英元联系,又从上次违规拨付中铁某局某项目部的200万元工程款中提取45.045万元。唐等5人按各自的退缴数额从中领取现金据为己有。 替中层假退492万 据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调查,2002年11月,深圳特派办来函要求,粤海铁路公司中层干部(含副职)必须清退违规领取的奖金。唐建伟、张培金、朴英元、杜惠荣、李逊5人决定在工程项目中进行“技术处理”,以解决中层干部的违规奖金清退问题,并召开全体中层干部大会,由有困难的中层干部提出由公司代为清退违规奖金的申请。随后,唐建伟确定在南昌铁路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承建的某站场土石方及相关工程中虚增500多万元的工程项目,双方为此还签订合同。 不久,唐建伟让粤海铁路公司预付500万元工程款给南昌公司,并分五次从中提取现金492.1716万元存入粤海铁路公司账户。随后,唐建伟等人安排粤海铁路公司中层领导在公司财务部已做好的交款单上签字,进行虚假退缴。 庭审直击 原总经理唐建伟:我没有刁难施工单位 唐建伟今年61岁,湖南省衡阳市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案发前任粤海铁路公司总经理。 控罪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2年间,被告人唐建伟在担任粤海铁路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其负责基建、经营活动,主持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审批验工计价、工程款拨付、变更设计以及对外协调等职务之便,为工程单位谋取利益,先后20次收受工程单位贿款共计人民币60.8万元、港币5万元。 庭审 唐建伟身材不高,有些秃顶,也许是当一把手当惯了,唐建伟在法庭上也很“主动”,法官刚问他对指控有什么意见,他就马上说想先了解一下法庭对他的意见。法官只好提醒他先回答问题。唐对检察机关指控他的两项罪名都没有异议,只是认为其中两笔不是受贿。唐建伟认为自己在这两次发包中只起到协调作用,对方送钱只是想和他搞好关系以便日后合作,但是他没有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则显示,行贿人给唐建伟送钱是怕他在工程中刁难。唐建伟马上对此提出不同意见,他说,当时湛江—海安铁路施工期很紧,资金也没有到位,他根本就没有刁难施工单位。 原副总经理朴英元:挑出小毛病他们就送钱 朴英元今年51岁,朝鲜族,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1997年7月至案发前任粤海铁路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2000年4月起兼任总工程师。 控罪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至2003年间,朴英元在任粤海铁路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期间,先后42次收受工程单位贿款共计人民币52.52万元、美金5000元、港币1万元。朴英元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没有异议。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次给朴英元送钱呢?检察官在举证阶段当庭宣读了朴在侦查期间所作的供述:工程中不可能没有问题,只是大问题和小问题的区分。一旦在施工中发现工程有问题,就要返工重建或者停工,这样施工单位就要损失很多钱,因此施工单位害怕他挑毛病,于是都给他送钱。据朴供述,他在大问题上严格把关,但在一些小问题上则给行贿方“关照”。行贿人的证言也证实,之所以送钱给朴英元,就是为了工程能顺利施工。 庭审 朴英元在法庭上承认,他将别人送的大部分钱存在多个银行里,最多时他有十几个存折,都是以他自己的名义存的。后来他担心出事,就将100多万元钱都转存到妻妹名下。但他辩解说,他在铁路公司工作七八年,工资奖金累计也有七八十万,因此转存的100多万元中不全是别人送的钱。 原副总经理杜惠荣:收了钱但没为他办事 杜惠荣今年59岁,浙江省东阳市人,文化程度大专。案发前担任粤海铁路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 控罪 公诉人指控2001年至2003年间,杜惠荣在担任粤海铁路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分管公司物资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物资供应单位谋取利益。先后15次收受物资供应单位或其代理商人民币贿款共计48万元。杜都予以承认。 庭审 杜惠荣受贿部分的庭审焦点在控方对杜的其中一起指控是否成立:杜到底有没有为行贿人办事? 公诉人指控,2000年春节,杜收受了供货商陶某的18万元。杜惠荣辩称,陶某春节时约他吃饭,席间给了一些礼物,其中包括一个黑塑料袋,他回家后发现内有18万元。他给陶某打电话认为给得太多,陶说这是行规,18万元已经扣除了增值税,不然还要多。杜说那就算是我借你的钱。他承认,大约一周后,陶某就打来电话询问何时让他供货。 杜惠荣在法庭上多次请求法官和公诉人对这18万元的性质确认为借款。杜惠荣说:他有偿还能力,但没有还,因为陶某不接受。 公诉人指控,杜惠荣利用手中职权,为行贿人谋取私利。杜惠荣则辩解,他虽然收了钱,但并没有刻意为对方谋利。 原副总经理李逊:我只是推荐并非拍板人 李逊今年52岁,山东沂水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案发前任粤海铁路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 控罪 公诉人指控李逊在担任粤海铁路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共3次收受湖南衡阳某机械厂的曾某7万元人民币,并在经理办公会上推荐该机械厂的产品,该厂也得以顺利与众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庭审 庭上,李逊神情显得相对轻松。李逊辩称,当时他是分管运输的副总经理,保证运输机械的质量是他的职责之一。他在经理办公会上推荐某机械厂产品,但他并没有决定权,最后确定该机械厂也是领导班子的集体决定,因此他不属于职务犯罪。 小资料 粤海铁路公司 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由铁道部、广东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三方合资组建,上述各方分别授权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东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产权代表。 2003年1月,粤海铁路公司负责修建的粤海铁路开通,结束了海南省不通火车的历史。粤海铁路总投资45亿元,从广东湛江直至海南叉河,是我国第一条跨海铁路。(文/杨方周文峰):(来源: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