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套房,为啥有两种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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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5:3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巢湖农民孙德富日前花了10万元,在市内买了一间门面房,面积为32.15平方米。然而,当他拿到房产证后却傻眼了,房产部门对该房核准的面积只有23.88平方米,比合同面积竟减少了约8.3平方米。 据孙德富介绍,去年6月,他向巢湖富达房产公司订购了一间门面房,交清10万元买房款后,双方于同年10月26日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该门面房按套出售,一套10万元,建筑面 孙德富说,他后来才知道,自去年5月1日起,房屋面积计算和房屋权属登记已执行了新的规定,“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而“富达”与他签订的合同,则把柱廊面积也计算进去了。 记者为此电话采访了“富达”售房部的林经理。林经理说,该房面积当时并未确认,“是公司估算的”。由于该房的预售许可证是去年4月办的,而新规定是从5月1日起执行的,所以把柱廊面积计算在内并不为过。由于该房是按套而不是按面积出售的,所以,房子的价格与面积无关。不过林经理表示,假如房主觉得吃亏了,可以退房,该公司将全额退款,并按银行利率返还利息。 (本报见习记者殷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