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门面被卖多数职工不知 如此卖房为哪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5:4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价值百万元的集体房产既未经过全体员工表决通过,又没有进行公开招标,即被单位卖掉了,而单位部分职工却直到1年后才知道消息。省城的刘先生近日给本报反映了此等“怪事”。 刘先生是位于合肥市南七附近的天都楼百货商场职工。据他介绍,该商场系原丝绸厂下属集体单位,前几年单位大部分职工下岗后,出租门面房便成了发放职工工资和福利的主 房子虽然已经卖出1年,但一直到今年9月份,在众人的极力要求下,单位才一次性交了56万元的养老保险金,其中2001年1月到8月的保险至今没有办理,至于医疗保险,领导则以缺乏资金为由推迟办理。 记者随后就此事向天都楼百货商场的法人代表陈某求证。据他介绍,因为下岗职工难以全部通知,单位便于去年4月召开了一次8人会议,卖房已经由这8人表决同意。至于卖房为何没有公开招标,他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还有此程序。记者又从当初参加会议的韩女士处了解到,当时会议上只提出卖房的想法,并没有落实。在这之后,房子到底卖给了谁,以多少价格出售,她毫不知情。 安徽博时律师事务所的宣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集体资产在拍卖时,必须召开职工大会,由大家集体决定。为了预防拍卖过程中出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有明文规定,所售资产应该公开竞拍,允许多家公平竞争,同时明确拍卖金额。 (本报见习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