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扑灭“草蜢” 张超铭黑社会组织案庭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7:08 新华网 | |
备受关注的南京张超铭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1月19日在南京市下关区法院开庭审理,13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6项罪名被检察机关指控,仅侦查案卷就达34本。昨天,记者旁听了此案的审理,初步了解到张超铭黑社会性质组织鲜为人知的犯罪事实。 绰号“草蜢”劣迹斑斑 36岁的张超铭是鼓楼区无业人员,绰号“草蜢”,初中文化,曾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以张超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受审的13人,年龄最大的40岁,最小的仅18岁,大部分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其中仅两人是高中文化,其余都是小学、初中文化。该组织大部分成员曾分别犯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赌博、流氓、非法持有枪支、盗窃、贩卖毒品、吸食注射毒品、容留卖淫等前科劣迹。 2001年底至2002年10月,以张超铭为首的19名社会闲散人员(其中6人另案处理)组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他们以盈利为目的在南京多处开设地下赌场。赌场事务分工明确,卢一鸣等6人负责维持赌场秩序,蒋剑等4人负责在赌场外站岗放哨,同时卢和蒋还负责追讨赌债、陈斌等2人负责接送赌客、吴渝等2人负责抽取赌场利润。地下赌场按固定比例从赌资中抽取利润以支持犯罪活动,张超铭则是整个赌场的“龙头老大”,他掌权从利润中向手下人员发放100元至200元不等的“日工资”。为非作歹气焰嚣张以张超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在南京进行赌博、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2002年2月8日凌晨,该组织成员周瑞祥伙同李峰、徐立志等8人随身携带手枪和斧子,到明宫大酒店寻找被害人莫某滋事,甚至对前来阻拦的保安举枪以示威胁,气焰十分嚣张。2002年5月27日至6月4日,张超铭为索取赌债,指使卢一鸣、蒋剑等3人,将被害人廖某先后非法拘禁在南京饭店和双门楼宾馆内。同年6月,卢一鸣、蒋剑等3人又以索取赌债为名,将被害人王某非法拘禁在南京饭店内长达20天左右,蒋剑还对王某实施殴打。2002年9月8日凌晨,在栖霞区中国药科大学附近开设的一个赌场内,由于怀疑颜某偷钱,张超铭就指使卢一鸣、张志杰对其进行殴打,卢一鸣一拳将颜某的鼻梁打成粉碎性骨折。2002年9月27日,该组织在栖霞区燕子矶某平房内设立赌场,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一举抓获该组织部分成员及参赌人员达58名之多,缴获赌资15万余元。同年10月23日,公安机关再次查获该组织在下关区窑上村一平房内开设的赌场,抓获参赌人员6名,缴获赌资4400元。 检察机关认为,张超铭等13名被告人组成的犯罪集团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了南京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系黑社会性质组织。对被告人张超铭应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他被告人应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各自所触犯的罪名分别追究刑事责任。而张超铭由于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还应按照该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13名被告人均为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记者孟军 德彪 王琦 祖六四):(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