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辨“色”购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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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7:15 桂龙新闻网-北海日报 | |
全市38家药品零售药店被授予“绿”牌 北海日报讯 (记者 程霞通讯员刘元坤)11月11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海中药港举行“红黄绿牌”色标管理授牌仪式,全市38家药品零售药店被授予“绿”牌。今后,市民在购药时凡是看见在店铺内挂有标志着“绿牌”二字的牌匾药店,就能判断出这是一家可以信赖的药店。这是市药监局今年开始实施的“药品放心工程”的一个重要举措。 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目前北海市市区范围内共有210多家零售药店,由于历史原因,北海市零售药店存在良莠不齐的状况。市药监局对零售药店实施色标管理,就是依据现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促使全市零售药店向“诚信工程”靠拢,并于2004年底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一种监管手段。对零售药店实施色标管理主要从“店容店貌、管理制度、设施与设备、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并结合日常检查中的表现,确定出“红黄绿牌”。 为认真地做好首次红黄绿牌管理检查工作,市药监局组成4个检查组,从8月6日起对市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色标管理检查,检查评比活动到9月7日结束,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68家,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复查,评出38家遵纪守法,历次检查没有违法违规问题,群众满意的药店授予“绿牌”。 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市药监局还将继续进行检查,并对那些不按章办事、违规经营、群众不满意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店发放“黄牌”;对三次抽查、检查不合格或在持“黄牌”期间经营假、劣药品的零售药店发放“红牌”,并取消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同时通过常规检查或抽查,将红、黄、绿牌进行转换,对药店实施长效、动态的监管。 市药监局负责人介绍,“红黄绿牌”的授予并非永久性的。药店的级别将根据药店的情况进行变更,持有“绿牌”的药店经常规检查或抽查发现有三次违规经营现象或有两次一般违法经营行为或被发现有一次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其“绿牌”将换为“黄牌”,如果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达到发“红牌”标准的,则“绿牌”直接换为“红牌”;持“黄牌”的零售药店,要经过一个月以上的整改,方可向药监局提出复查申请,经药监人员不少于三次的常规检查或者抽查,全部合格的,方可把“黄牌”换为“绿牌”,如果三次检查不合格或检查发现有经营假、劣药品行为的,则“黄牌”换为“红牌”,情节严重者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持“红牌”但尚未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也要经过一个月以上的整改,方可向市药监局提出复查申请,经药监人员不少于3次的检查或者抽查,达到发给黄牌标准的,则“红牌”换为“黄牌”,达到发“绿牌”标准的,则“红牌”可直接换为“绿牌”。 市药监局表示,市民若发现药店违规,可拨打3902835举报投诉。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结果将在媒体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严重违规的,将依《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被授予“绿牌”的企业为示范药店,在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条件、服务质量上均具有示范作用;被授予“黄牌”的企业为合格药店,符合药店的基本管理要求;被授予“红牌”的企业则为现阶段尚未达到药店管理基本要求、但也未达到停业整顿要求的药店,正处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状态的药店。 实行色标管理制度,其目的是增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促使药店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从而提高北海市药品零售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实现药品流通秩序的根本好转,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责编:劳海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