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立法应惩治“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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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8:10 扬子晚报 | |
昨天,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座谈会,请南京各界人士为《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提建议。与会者一致认为,市容卫生是城管第一难,立法不仅要对执法对象讲究严和细,对不作为的执法者也应有严格细致的法律条文予以惩治。 “牛皮癣”处罚标准太轻 草案规定擅自在树木、电线杆、建筑物上刻画、涂写、喷涂的,每处处10元至20元罚款。鼓楼区华侨路街道的焦孝春认为处罚太轻。他建议规定公安、电信等部门联手惩治,停手机电话。小行菊花居委会的陈永祥建议,对乱贴乱画的幕后主犯也应严惩。 中北巴士公司的寥中荣对草案处罚标准提出异议,他说,对各类违法者的处罚弹性过大,执法者自由裁量权太大。如规定对搭建违章建筑者,罚款300元到3000元;对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罚款50元到1000元……他建议罚款数目应细化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对不作为者应明确惩治办法 不少与会者以身边事例为证,要求草案里增加对执法不作为者的具体惩治办法。 市民甘婷说,她家住在2楼,8月18日下面一楼开始搭违建,她从搭第一块砖起就向执法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他们前脚刚走,后脚又照建不误。她咨询律师,说是3天内会有答复,可到现在没任何答复。现在房子砌好了,小偷可轻易从违建房顶爬进她家。现在每次打电话给执法部门,都答复说要向领导汇报,还在研究。她仔细看了草案每一条,也没找到对违章搭建处罚不到位的惩治办法。 苜蓿园海月花园居民吴红说,她家附近一单位挂出4米高的广告牌,不仅遮挡住户阳光,还很危险,刮大风可能砸到人。她打电话给执法部门,后来给该单位罚了款,广告牌却没摘下来。罚款还允许牌子存在,太荒唐。 与会者认为,草案对执法者责任规定欠具体,对执法不作为缺少明确惩治办法。应明文规定,执法者与违法人员有暗示、纵容甚至包庇的要严加处置。(赵诚)(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