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判决扛走法院牌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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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4:28 新京报 | |
本报讯据《华商报》报道因为对法院的判决不满,陕西一男子趁着夜色将府谷县人民法院院名牌匾卸走,同时声称要扛着牌匾上北京“告状”。法院工作人员经过7天寻找,终于在山西忻州找到了丢失的牌匾。目前,卸掉牌匾的男子已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月13日早晨,府谷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发现挂在院门前的院名牌匾不翼而飞。法院领导组织人员在周围寻找,但没有找到。这时,该院院长李志林接到了一名男子朱某打来 李志林劝朱某立刻将牌匾送回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但对方却限法院在3日之内拿出20万元“赔偿”,否则,他将把牌匾扛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门前去“告状”。经过法院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设法查找,19日晚,在山西忻州一个小镇上找到朱某及失踪7天的牌匾。 朱某称,2000年,他在一起官司中,府谷县法院判他赔偿数万元。他不服上诉后,榆林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朱某还说,因为感到走了两年的“正常渠道”无法讨回个说法,他才决定卸掉法院牌匾去北京告状。 对此,法院院长李志林介绍,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县法院是非常慎重的,案件处理也是经得起考验的。即使对法院的判决持有异议,也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相关的程序去反映。 李志林说,这种擅自卸掉并拿走法院牌匾的行为不仅于事无补,还会带来严重影响。 目前,朱某已被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有关情况正在调查落实当中。(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