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审证券公司经理挪用客户1.6亿巨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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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4:52 东方新报 | |
湖南《东方新报》 通讯员马铁夫符美蓉记者张春祥报道 昨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私自挪用约1.6亿元巨额资金的刑事案件。 2001年8月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本案第一被告人陈云东在担任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阜外大街营业部总经理职务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对外擅自开展三方监管业务,且在受托理财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约1.6亿元。同年8月27日,该营业 2003年9月3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长沙市天心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在长达13页的起诉书里,历数了本案第一被告陈云东和第二被告聂柯在两年内挪用他人资金和行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罪状,并要求追究两被告的刑事责任。 两名被告人都曾在商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有着高智商,有着大好前程,可就是一个“利”字,把自己的美好前程给断送了。两被告均从昔日的赢家,沦为今日的阶下囚。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一手遮天,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