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试作弊未获学位 浙师大学生告母校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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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07:54 新华网 | |
浙师大毕业生姚某因考试作弊受处分而未获学位,将母校告上法庭。前天上午,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姚某胜诉,被告浙师大须在60天内对原告学士学位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并作出是否颁发学士学位的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原告考试作弊行为不具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条件,而拒绝颁发证书;但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证据,应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 被告方浙师大表示不会上诉,并将按法院裁决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浙师大教育处负责人表示,按照学校现在的学位授予细则,姚某申请拿到学士学位是不可能的,因为学校条例如果不修正的话,不可能在这个条例之外给其授予学位。(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