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9:13 | 11月19日,我省迄今为止最大的挪用资金案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两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犯有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高达1.6亿元。昨日,当庭审进入第三天时,法院方面表示,由于此案案情重大,预计庭审时间还将延续至下周一,法庭将在庭审结束后择日宣判此案。涉嫌挪用1.6亿元资金被告人陈云东原系北京某证券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2月20日,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拘留,2002年12月29日,因涉嫌行贿罪被逮捕。被告人聂柯原系北京生辉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北京生辉基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4月11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逮捕。2003年9月,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对两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8月31日至2002年10月28日,陈云东违反总公司的规定,未经批准,对外擅自开展三方监管业务,受托理财,采取空存实取、收款不入帐的方法动用客户保证金,挪用湖南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5000万元、华油实业开发总公司资金1500万元、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3500万元和客户谢某的资金1200万元,共计11200万元,全部用于还本付息、支付个人借款、个人炒股等私人消费。2001年8月27日,西安绿谷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生辉基业有限公司管理1亿元的资产,并委托陈云东所在的证券公司北京阜外大街营业部监管、保证其资产安全,陈云东利用职务便利,与被告人聂柯相互勾结,在未经绿谷贸易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以撤消指定交易的方式,将该公司证券帐户内的股票分次转出430多万股,市值为5150万元左右,同时,转出资金600万元,全部用于个人融资、炒股、还本付息等私人支出。在长达13页的起诉书中,检察机关侦查结果表明,被告人陈云东、聂柯涉嫌挪用资金达1.6亿元,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9月3日,检察机关向天心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曾申请延期开庭1个月 此案于11月19日开庭审理。按照规定,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从起诉书送达法院之日起,1个半月内必须开庭审理。但因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案情复杂,而且有大量的数据须要调查核实,法官们为求慎重,不出差错,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期开庭1个月。被告律师称将作无罪辩护 被告人陈云东聘请了1名辩护律师,被告人聂柯则聘请了2名辩护律师。昨日,在天心区法院,记者见到了聂柯的辩护律师杜亚萍。对被告人聂柯与被告人陈云东共同挪用资金的指控,杜律师显得胸有成竹,称她“将按现行法律和调查的事实为聂柯进行无罪辩护”。当记者试图了解其辩护理由时,她称“法庭辩论时可一见分晓”。而陈云东的辩护人赵律师则称:“暂时保密。”看来,下周一的法庭辩论将会相当激烈,充满火药味。曾把郑文立拉下水 据天心区检察院检察官王雄介绍,因被告人陈云东在司法机关调查时,主动交待了尚未掌握的行贿事实,可认定投案自首。陈云东检举的行贿对象是郑文立。郑文立系原湖南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3年5月期间,陈云东为牟取私利,为该公司委托理财,曾向郑文立行贿人民币50万元,郑文立实得20万元。2003年10月,郑文立因受贿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法庭表示,下周的法庭辩论结束后,将择日公开宣判此案。 袁名清 周喜丰 陈义均 马铁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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