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各区(市)召开公判大会一批抢劫犯押赴刑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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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0:0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赖颢宁 通讯员邬耀广 杨晓梅 王燕 林明生)昨日上午,广州市荔湾、海珠、白云、番禺、黄埔、花都、增城分别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公判大会,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并受广州中院委托对黄康海等犯抢劫、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罪的死刑罪犯宣布经广东省法院核准的死刑裁定,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昨天上午,广州中院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分别判处罪犯伍伟强、罗旭强死刑,两犯将怀集县梁村镇村民梁某的晒谷场及罗旭强的旧屋养猪场作为制毒工场,从2000年10月开始,大肆制造冰毒 为争姘妇砸死情敌 黄康海,男,1965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广宁县人,初中文化,农民。黄康海与龚××发生两性关系后,被与龚某某姘居的邓某某发现,两人多次冲突。2001年6月20日,黄康海用砖块将邓××砸死。法院判处黄康海死刑。 分赃不均害死同伙 何华英和杨金因销售赃车分赃不均与胡某强产生矛盾,2000年4月4日,何华英、杨金因将胡某强挟持后殴打捆绑,又将其带至白云区太和镇某工地,用铁铲将其掩埋后逃走。广州中院判处何华英和杨金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