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两主任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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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1:04 每日新报 | |
《信息时报》供本报专稿中山大学体育部、中大教育学院体育部原副主任刘展仁及原主任李思以“赞助费”为名,或单独收钱,或与部门内其他人员合伙,收取学生家长奉上的贿赂。近日,两人因构成受贿罪,被海珠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展仁在中大教育学院体育部、李思在中大体育部任职期间,因在测试、推荐、选定体育特招生等工作中颇掌实权,在招收体育特招生过程中,两人都曾单独 近日,海珠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展仁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判决李思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