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牌”环保声明一律禁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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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2:14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面对市面上林林总总的“绿色”、“环保”标牌,国家环境标志认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昨天宣布,民间、行业环保标准需要统一在国际通用标准ISO14020的旗帜下。而根据国际环境标准的规定,诸如“对环境安全”、“对环境友善”、“无污染”等含糊或不具体的声明均不能使用。 据悉,近十年来,我国市场上常见的、有影响的环境标志标识、绿色产品标识、环保 为规范我国绿色市场,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已将“环境标志技术标准”列入“十五”计划科技攻关课题。(薛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