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建筑公司4名项目经理因“贪”同时落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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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6:21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1月22日电(施国峰方益波)浙江湖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4个项目经理差不多在同一时间因涉嫌受贿或职务侵占落入法网。近日,4人已被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判刑。这一消息引发了人们对建筑业“黑洞”的思考。 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湖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改制而成,是当地建筑业的“龙头老大”,下属多家建筑公司。这些下属的建筑公司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经济独立核 吴安根原是建工集团一建的生产科副科长以及多项大型工程的项目副经理,分管工程的质量、进度和现场管理。在其负责的项目中,泥工活都是包工头朱某承包的,与之交换的是朱某送上的2万多元现金和财物。 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童伟达利用担任工程项目经理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了木工包工头余某、油漆包工头汪某、土方包工头陈某等财物3.6万元。 一建公司项目副经理袁明也利用这一职权,非法收受木工包工头朱某、油漆包工头李某、木工包工头余某等共6万元。不仅如此,袁明还与同是一建公司项目副经理的卢少杰勾结,侵占公款6.6万多元,个人实得9000元。而卢少杰在担任工程项目部副经理期间,也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增人工费和抬高材料进价等方法,侵吞公款9.6万多元。 今年七八月间,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将吴安根、童伟达等4人抓获。 在这一连串的案件中,有的包工头向多名项目经理行贿,以获得多个项目的工程。有的包工头则是固定向一个项目经理行贿,以致圈内人都知道“某某包工头是某项目经理的人”,凡是某项目经理管的工程,某包工头必包了该工程。项目经理和包工头的“猫鼠游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公开化的程度。有关人士质问:这么多的项目经理在同一家集团公司里大肆受贿或侵占,为什么竟能在长达四五年的时间里逍遥法外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