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因与劫匪同名同姓 误关7天获赔2.5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01:55 重庆晚报 | |
据南方都市报11月22日报道广东高州籍少女刘彩霞很不幸,由于和一名在逃劫匪的姓名、籍贯、年龄、性别一致,在深圳白芒检查站过关时,被误认为网上追逃的疑犯,从而替劫匪“顶罪”被警方关了7天,后经自己申辩和警方调查,刘彩霞得以无罪释放,警方因此赔偿刘彩霞2.5万元。 昨日,广东高州籍男子刘伟说,警察抓错了人,她女儿刘彩霞蒙受不白之冤,无缘无 刘彩霞说,10月24日下午6点多钟,她经过白芒关检查站时,不知什么原因,自己无缘无故被控制,当晚便被送至西乡派出所。当警察询问时,她一直在申辩,自己没做坏事为什么要被抓起来。10月26日,她被送往宝安看守所关押,直到11月1日下午2点多,她又无缘无故被警察放掉了,警察说“抓错了人,对不起”。刘伟说,警察在不停道歉时,还解释说“是因为一个在逃劫匪和刘彩霞同名同姓同乡同年龄,所以警方搞错了”。最后,警方给予刘彩霞2.5万元赔偿。 因为所有资料十分相似,警方出了错,为此赔偿刘伟的女儿2.5万元,此赔偿高于国家赔偿的标准。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