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平均三年提高一个档次 奉贤农民告别看病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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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08:40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本报记者薄小波 马莲英感慨地说,没想到平时每年交的80元合作医保费,关键时真能帮上大忙。病愈后,她立刻介绍了3位和她患有同样疾病的本村和邻村的农民去动了手术。手术均很成功。而从今年开始,光明村决定,所有村民参加合作医疗的保费由村里支付,也就是说,今后该村村民不用交费也能享受合作医疗,即使生大病也不用太犯愁了。 11月初,奉贤区又通过了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保险实施办法。在大病保费中,区、镇拿出的费用各由2000年的每人3元增加到15元,而农民的保费却保持8元不变,大病基金由原来的310万增加到1040万,过去1.2万元的大病封顶报销增加到2万元,检查费报销由800元增加到1000元,两年一次的农村妇女病普查费每人18元予以报销,癌症病人的化疗放疗、慢性尿毒症病人的血透也可以报销。此外,困难农户还由民政局予以补偿,民政补偿仍不能解决的由慈善基金会负责解决。奉贤区的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正越来越走向更为全面、合理、科学,真正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奉贤区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多年来一直保持规范性,从上世纪60年代农民自发的村办村管,到70、80年代的乡村联办,90年代的镇办镇管,97年后的区镇大病统筹,几乎平均三年就提高一个档次,在上海郊区率先实现新的突破,在保障农民看病利益上也真正做到了“与时俱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