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提拔领导亲属需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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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09:33 南方都市报 | |
四川提拔领导亲属需上报 将公道正派的内涵和具体要求细化为22条铁令 本报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日前,四川省出台了《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市(州)、 《办法》规定,与领导干部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领导干部所在市(州)、下属单位(系统),确因工作需要提拔任用的,须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批。其中提拔为正县(处)级的干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批。违反规定的报批程序选拔任用的任免事项,均视为无效。 又讯 据《天府早报》报道 四川省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组工干部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将公道正派的内涵和具体要求细化为22条铁令,要求组工干部切实做到以己清正、以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规范》指出,绝不允许在组织工作上讲哥们义气,特别是在干部问题上讲“勾兑”、搞“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