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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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0:00 黑龙江日报 | |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第20次全国公安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与部分会议代表进行了座谈,发表了重要讲话,党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这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公安工作的基本经验进行了全 公安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当前,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工作,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建立和完善公安保障机制,是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点。要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 人民警察来自人民。各级公安机关都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进程,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在所有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与正义,在所有公安工作和执法行为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小康社会首先应该是平安社会。必须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必须充分认识公安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指导公安队伍建设,解决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能、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为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不断推动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