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8:24 | 本报讯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将吃“黄牌”。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两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于此类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各级劳动力市场上予以公示,提醒劳动者小心求职。对于违反合同不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企业,要在房地产信用档案中公示。按照要求,我省将于年底前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对欠薪两个月以上的企业实行监控,连续欠薪三个月又不改正的企业,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省劳动保障厅要求,要定期组织企业进行自查和重点抽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年度定期监察时,应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据时记入劳动用工信用档案,并通告建设、工商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据了解,对于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在各级劳动力市场上予以公示。省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部门对建筑企业要逐步建立建设工程欠薪信用保证金制度。同时,对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及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对长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应取消工程项目投标资格;对拒不补发而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建筑企业,应收回企业资质证书。另外,建筑企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或者其他非法定货币形式支付。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农民工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农民工领取工资时应当办理签收手续。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两部门此次还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付清工程款,致使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责成发包人先予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或承包人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或承包人应当承担支付工资的连带责任。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拒不支付或者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以责令发包人或承包人先予支付。此外,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将责令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和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资的,要提出清欠方案,限期补发。记者 李柯夫 | | |
| [声明]潇湘晨报,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潇湘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