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义·艾买提:必须搞好配套法规建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1:26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李薇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在22日召开的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必须搞好配套法规建设。 他说,搞好配套法规建设要注意把握几个原则: 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制定配套法规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制定的配套法规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法制统一原则。 制定配套法规要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有利于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加大扶持、促进发展的精神。 制定配套法规要充分吸收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近20年来的实践成果,同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一些方面要有所突破,制定的配套法规不能太原则,要尽可能地量化、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 自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133个自治条例、336个单行条例和67个变通补充规定;15个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市也制定了12个实施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了修改。目前已完成修改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51个。 全国人大民委主任委员多吉才让主持这次座谈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