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时工作也可拿加班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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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1:4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钱炯 通讯员 李鸿光) 田先生工作的单位不是传统的坐班制,采用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就因为这样,这家企业认为没有必要支付加班工资。但是田先生不这样认为,近日他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 40岁的田先生从2000年7月后担任本市某液化公司的槽车运输驾驶员。由于这家企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定时工作制企业,田先生在从事槽车运输驾驶员工作期间,按照“做两天休一天”的方式休息。 今年3月18日后田先生因故未再上班。今年5月28日,田某将液化公司告上法庭,称自己在工作中经常加班,但未得到加班补偿,请求判令液化公司支付自己从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的加班工资。 “我手上有2001年2月至2003年3月期间的《押运员工作情况表》,可以证明我在该期间的加班情况。一直超时工作,却没有得到加班补偿,这是侵害我作为劳动者的权利。” 液化公司则认为,公司内部实行的是不定时工资制度,已合理给予了田某休息时间,不存在加班工作的事实,不同意支付田某加班工资。 静安法院认为,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是不定时并不等于不计时,对于职工正当的加班加点,企业必须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职工相应的报酬。考虑到诉讼时效,法院判决田先生可以得到2003年5月12日前两年的加班报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