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家属提拔须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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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2:40 华商晨报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 日前,四川省出台一项新规定:领导干部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市(州)、下属单位(系统)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提拔任用,必须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 按照规定要求,与领导干部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领导干部所在市(州)、下属单位(系统),确因工作需要提拔任用的,必须报告。 根据《办法》,需要报告的事项还有: 需要突破《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 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后首次需要提拔任用的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