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对原产日韩美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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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2:4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张毅)商务部22日发布2003年第61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的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应国内产业申请,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2年5月22日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80/20)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在本案调查期间内,经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由商务部承担反倾销调查职能。商务部于2003年6月10日发布初裁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