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拟新增36处文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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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3:3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每年的11月19日至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宣传周,昨日起,长沙市文化局、长沙市文化局文物处组织的长沙市《文物法》宣传周活动在长沙市博物馆启动,记者从中了解到,在过去已公布的文物单位的基础上,长沙市拟新增36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今年的《文物法》宣传活动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宣传《文物法》;二是普及文物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国家、省、市、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政府公布的近现代保护建筑以外的具有一定科学、艺术和历史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纪念建筑物以及近现代名人墓葬等。新修定的《文物法》颁布实施以来,长沙市文化局组织历史、文物、考古、建筑等方面专家对长沙城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较全面的普查,在过去已公布文物单位的基础上,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如双清亭、登湘亭等36处。在宣传活动中,文化(文物)部门将36处文物名录向市民发布,征求市民意见,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文化(文物)部门将于今年底依法予以正式公布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新增文物专线休闲游线路 在宣传周活动中重点推介的还有长沙市文化与旅游部门推出的文物专线休闲游新旅游线路。该线路旅游点包括新民学会旧址、西汉长沙王后“渔阳”墓、贾谊故居、李富春故居、第一师范青年毛泽东纪念馆、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清水塘毛泽东杨开慧故居)、长沙大铙古乐茶艺休闲中心等。 宣传周活动还就与市民关系紧密的民间文物收藏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据悉,在宣传周活动中,长沙市各县区都出动了宣传车到广大农村宣传《文物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