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划拨地上做手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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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17:26 西安日报 | |
本报讯据央视《焦点访谈》昨晚报道,西安市长安中路99号院的产权本属于陕西省人民政府,上世纪80年代陕西省政府把这里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了陕西省食品工业协会。今年6月,该协会称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个建有他们办公楼和家属楼的院子被通知要拆除,拆迁后这里将交给一公司开发商业性项目。照理说这种变化是不可能不通过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 拆迁通知来得蹊跷 今年6月,早已居住在长安中路99号院多年的食品工业协会家属楼的居民们傻了眼,刚刚交了钱,原以为能马上拿到的单位家属楼房产证,却突然被通知要拆迁。在此之前,根本没有听说任何消息。按拆迁公告,这个地方要腾出来交给西安海舟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商业性项目——长安文化综合大厦。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海舟公司按规定在市计划委员会办理了立项批复,市规划局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拿到了土地审批件,凭此最后才办理了拆迁许可证。但是在别人的地上建立经营性综合大楼,理所应当要和产权单位协商,经产权单位同意,怎么都到拆迁环节了,原单位和使用单位还不知道呢? 这中间的过程其实起决定作用的是一份虚假的证明。海舟公司当初在市规划局申请时,提供的证明称土地是海舟公司的,土地证遗失了,正在办理中。 证明是怎么来的 据了解,证明上的公章是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出具时间是2002年11月15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确实开具过证明,证明长安中路99号已经登报申明土地证丢失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受理了补办事务并正在办理中。但该证明却根本不是开给海舟公司的,而是给省食品工业协会的。记者调查发现,当时拿着省食品工业协会介绍信,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证明的经办人叫韩群,而她是海舟公司职工。海舟公司在记者采访时说,这个人已经辞职出国了,他们也不清楚当时的具体情况。证明是怎么开出来的成了个谜,不过作为“海舟”的职工怎么能拿到省食品工业协会的介绍信呢? 弄巧成拙害自己 最终调查发现,这块地是划拨土地,陕西省食品工业协会一度想把它变成出让土地。本来按规定,这得向产权人陕西省政府打报告,经批准后,食品工业协会才能去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为了把这块地彻底转到部门的名下,食品工业协会在陕西省政府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开始操办此事,委托海舟公司帮忙到国土部门把这块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并由海舟公司负责交土地出让金。海舟公司利用这一机会弄到一份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证明,称这块地是海舟公司的,土地证遗失,正在办理当中。西安市规划局根据这份假证明批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接着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为规划部门已经批准,就属于城市改造用地,于是给海舟公司办理了审批土地件和拆迁许可证。省食品工业协会搬了块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拖累了已经把住房买了下来的职工,使他们的利益受到威胁。 目前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护被拆迁户利益,陕西省人民政府给西安市拆迁办去函要求暂缓拆迁,但在记者采访期间,海舟公司还在和相关部门交涉,要求尽快恢复施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