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浪子”可纳入低保再就业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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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23:4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峰)回归城市的刑释解教人员符合再就业工程规定的,要纳入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低保相关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近日,记者从沈阳市综治办了解到,作为城市创安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沈阳市将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其中,“两个纳入”成为安置帮教工作要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 根据规定,刑释解教人员(属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的),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对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刑满、劳动教养期满后失业的,将核发或恢复给付失业保险待遇。 国有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在刑释解教后未再就业的,将被视为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低保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可以持相关证明向社区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在本社区内张榜公布群众没意见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