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非非的“扁担管理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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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6:48 楚天都市报 | |||
11月13日,汉正街多福路中心商城发生凶案,一名保安被“扁担”捅伤腰腹部。 据众多目击者介绍:当日中午12点多钟,一名“扁担”要进中心商场送货,被保安制止。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事后,这名“扁担”找来一把刀,将保安捅伤,随后逃走。众保安急追100余米后,将“扁担”抓获。 记者当日在现场采访时,商家杨贤军、“扁担”戴传斌等人介绍:该中心商城里有一个“劳务队”,不允许其他“扁担”进去,要进来就要交费,导致纠纷时有发生。 两天后的11月15日,几名搬运工到位于汉西的华中建材装饰材料市场(665货场)找活干,结果活没找着,两名搬运工却被打伤。 该市场一名内保值班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称:当时,一帮搬运工在市场做活,后来又进来一帮,两帮人就吵了起来。为了不影响秩序,保安人员把他们都赶出市场。结果,他们在市场外打起来。 据硚口自力装卸队经理向斐介绍:先进去的一帮搬运工,是该装卸队员工,都是交钱办了证的,而后来进去的搬运工则是没交费的流散班子。 “扁担”:不交“管理费”就没活干 记者在汉正街市场、汉西建材市场等多家市场采访时,一些“扁担”说,运气好的,一个月可挣到约600元,不好的只能挣两三百元,赚的是血汗钱,自己都舍不得吃好点、住好点,可一些所谓“管理人员”却动不动要收八九十元、上百元“管理费”,这太贵了。有时候还收钱不开票。 “扁担”们诉苦说,收了钱又不办事,仅发一张登记表,发一件马甲而已。但是,如果不交钱,就不可能进入市场,根本就找不到活做。一些人无奈,只好交钱。另一些没有交钱的人,冒险进入市场,轻则遭驱赶,重则要挨打。 “扁担”们说,他们“管理费”的理由是,“扁担”中有小偷小摸行为、还有的把货挑走了,但这毕竟是少数。任何一种队伍里,都有害群之马。 市场方:有管理就要有成本 11月17日,记者就“扁担”问题采访汉正街中心商城物业管理处经理刘艳。 刘艳说,繁忙的市场上,因短距离运输,用车不方便,人又挤,货物又重,只有依靠外来劳动力——“扁担”,这是市场的一个补充。可以说,有市场,就有“扁担”,像建材市场、果批市场等,都是如此。整个武汉市的“扁担”,数以万计。大量“扁担”,更是汉正街的特色之一。 由于“扁担”流动性强,少数流动“扁担”在市场内乱搞,把商家的货物挑跑了,有的还有小偷小摸、在市场里吸烟等不良行为,因此,进行规范管理是必要的。 刘艳介绍,汉正街中心商城内有一个自发形成的“扁担小组”,又叫劳务队,由一名陈姓商家负责管理,设有5名管理人员。下面有几十名“扁担”。 有管理就要有成本,有成本就要对“扁担”收取一定的费用。劳务队对“扁担”每人每月收取50元至90元不等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管理人员工资、对“扁担”登记造册、制作有统一编号的马甲等。这样一来,万一“扁担”把商家的货挑跑了,挑掉了,都好查找。 物价部门:将调查“扁担管理费”的合法性 对“扁担”收“管理费”是否合法?标准又是谁定下的?11月18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市物价局办公室徐国强科长。 徐国强称:收费是否合法,首先要看是什么人、以什么身份来收费。如果是市场管委会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出具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如果没有,收费就属违法。 如果是企业收费,就另当别论。首先要弄清楚,这个企业有没有对社会搬运工实行管理的职能。由此才能确定收费性质。因此,对“扁担”收费是否合法,物价部门将进行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