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人先查“案底”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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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7:11 扬子晚报 | |
转眼间,2004届毕业生求职高峰时节又即将到来。很多用人单位近年来频频使用的一大“杀手锏”:考察意向中的大学生能否录用,先派人去查查他的“案底”再说——这一带有就业歧视倾向的“秘招”,今年却屡屡碰壁,受到了公众关注。 镇宁两地几家高校的学生们纷纷向记者反映,最近陆续开始有用人单位找上门来,在他们所“看”中的毕业生周围大放烟雾弹,雇人打听这些毕业生平时性格怎样、朋友关系处 为数不少的学子对此类行为从心理上无法认同,甚至还明确表露了自己的反感。一位王同学表示,每年到这个时间校园里就多了不少用人单位“情报员”的身影,打听得十分详细,有点像窥探隐私或者盘查罪犯,反正这样的公司他不会去。部分高校表示了同样的忧虑,每年都有少数单位从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中看出了诸如专业课差、受过处分之类的“前科”、“劣迹”,无端终止原先的录用决定,让部分学子痛失良机。大多数学子则对此表示无所谓,南京大学中文系马俊侠同学告诉记者,自己四年苦读本来就是为了拿到社会上来让用人单位检验,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反正只要对自身实力充分自信,单位雇人调查还能从多方面了解到他的综合能力,比单纯短短几次面试就定人要科学客观多了。 镇江市劳动部门表示,用人单位招人先查“案底”与《劳动法》精神相悖,属“就业歧视”行为,劳动部门不赞成这种做法。歧视性条款还包括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户籍歧视、地域歧视乃至身体歧视如身高、相貌等。金山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认为,此种行为绝不仅仅是一种歧视,而是侵权,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就业的权利。聂伟(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