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小企业再就业税收有优惠 聘下岗工可减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7:1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刘荣辉、记者王宣海报道:省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又有优惠,在2005年前,企业每聘用下岗工人一名即减免税收两千元。 据介绍,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在2005年年底以前每安置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可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 经过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加工型劳服企业或者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如何申报减税呢?有关负责人提醒说必须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7项材料:减税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加工型劳服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加工型劳服企业须提供的)或者《加工型街道社区小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须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新办企业)或财务报表(现有企业);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