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9:01 | 当辞职成为制度,它使中国传统的“仕途”走上了迥异于从前的“经济”。新的制度,确立了新的价值体系,和这种价值体系所要求的更严格的责任认知。在邵阳吏治刮起的辞职风暴中,每一个官员都在问自己——你与这个职务相称吗?你所做的工作相对于这个职务要求你所做的,够还是不够?在中国几千年的吏治之中,只有两个时代,一个是想做官而不可得的时代,一个是做稳了官的时代。职务与人员合二为一,指称人都以他的官职代称,“陈局、王处、李秘”不一而足。辞职制度最大的突破当是职务与人员的分离,公职为社会公器,惟有德有能者居之。在此情况下,居官而问心无愧——不是你有没有犯错误,而是你有没有做贡献;不是你多少做了点贡献,而是你做的贡献与其他竞争这个职位的人比是不是最大的。以现代文明观之,权力是一种公共资源,它应当为社会发挥最大的效能。官员既然担任了职务,权力就不能在你手中闲置,更不能在你手中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辞职就是“因为对不起而告别”,没有任何躲闪的余地。以“辞职”作为责任的承担,最具现代法治光辉的是“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在邵阳出台的辞职制度中,引咎辞职的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则降级使用。这种制度安排是为公职体系引入良心自省、责任自省,以使为官者时时警惕,勇于负责,多做贡献。如果有责任,引咎辞职比责令辞职代价要小,在人格上也更为磊落。这种体制,将为官场树立羞耻之心,为官员树立承担之格,在新的官场伦理之下,官员也必须以新的出发点来考虑“仕途”之路。做官就必须做事,没有做、做不好就不要做官了。辞职制度,是以法治的手段为吏之治,依法治吏,当是对人治最大的摈弃。其为官员立责,为职位立命,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造就新的“仕途”为天下经济,也使官员们在新的“仕途”下好自为之。晓 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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