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为损失“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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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08:0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施平 通讯员万里) 水管爆裂事故造成了一家电器公司的仓库“水漫金山”。电器公司与自来水公司对簿公堂,后者被判为这笔损失“埋单”。 2003年3月15日凌晨,浦东南路浦电路口地下一根直径为0.7米的自来水管突然爆裂, 自来水公司认为水管爆裂是意外事件,属不可抗力。这次爆裂的水管是1981年铺设的灰口铸铁管,在低温条件下容易发生爆裂,而由于自来水管埋入地下,无法进行检修,因此自来水公司认为没有过错。 浦东法院认为,在明知灰口铸铁管材质较脆,在天气寒冷的情况下存在爆管的隐患,却没有采取积极的维护行为,自来水公司对水管爆裂存在过错。因此判决自来水公司赔偿虹口苏宁电器有限公司68万元。 | |